各位研究生导师,2017级硕士研究生:
为顺利完成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特将学位论文送审审批、查重、答辩审批、上会材料准备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送审审批:
1.受理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5日
2.需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3.审批流程:首先学生及答辩秘书完成系统中相关操作,上表中序号2-4的材料打包压缩成ZIP格式,以“学硕/专硕+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命名。先由导师审核学位论文,而后由答辩秘书通过邮件发至各系负责人进行审批,系主任审批通过后将邮件转发至lwcc_scet@163.com,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明审论文由答辩秘书线上发送评阅邮件(答辩秘书系统操作见手册要求),盲审论文由学院统一送审。
4.评阅专家要求:根据学院分学位会要求,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名,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论文内容的专家,其中一位必须是其他系的,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须有一位校外工程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5.根据学院抽查规定,2020年对学号尾号2,8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请该部分学生同时提交一份用于盲审的论文。
6.特别说明:自提交送审材料至指定邮箱,到领回评阅意见书,期间需预留至少10个工作日。
二、查重
1.学生根据送审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答辩秘书完成论文修改意见汇总表。由导师审核学位论文,并且以上两项完成后可申请查重,每名同学仅有一次查重机会。特别注意:查重率不得高于5%。若超过,延期三个月才能再次申请学位。
2.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5月12日
3.需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学位论文PDF格式,论文格式须按照《yl34511线路中心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规范/模板》要求进行排版,以“学硕/专硕+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论文题目”命名。由答辩秘书通过邮件发至lwcc_scet@163.com,由学院统一进行查重。
三、答辩审批
1.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5月15-16日
2.需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序号 |
材料清单 |
要求 |
1 |
学生及答辩秘书完善系统中的信息 |
录入答辩委员、答辩时间及地点 |
2 |
申请硕士学位评审材料1套,PDF格式 |
按照目录排列,汇集成一个PDF文件,附答辩决议草稿 |
3 |
学位论文PDF格式 |
论文格式须按照《yl34511线路中心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规范/模板》要求进行排版,具体链接: http://gs.xjtu.edu.cn/info/1209/5614.htm |
3. 审批流程:首先学生及答辩秘书完成系统中相关操作,上表中序号2-3的材料打包压缩成ZIP格式,以“学硕/专硕+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命名。先由导师审核学位论文,而后由答辩秘书通过邮件发至各系所负责人进行审批,系所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将邮件转发至lwcc_scet@163.com,由学院统一进行送审。
4. 答辩专家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组成中须有一名非本系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业型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校外企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同时应至少有1名具备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校内专家。
5.特别说明:学生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四、上会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1.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6月1-2020年6月3日。拟参加6月份上会的硕士学位申请者请按附件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上会。
2.需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序号 |
材料清单 |
要求 |
1 |
学生及答辩秘书完善系统中的信息 |
务必按照系统中提示的模板录入答辩决议 |
2 |
学位论文2本(封面填写分类号,学生及导师须在声明处签字) |
论文格式须按照《yl34511线路中心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规范/模板》要求进行排版,具体链接: http://gs.xjtu.edu.cn/info/1209/5614.htm 学位论文打印室联系方式:兴庆校区(科学馆复印室)QQ:3120248356;电话82668528。 |
3 |
申请硕士学位评审材料1套 |
按照目录排序,含决议草稿及表决票均须主席签字及日期、含答辩成绩单一份 |
4 |
西安交大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
须有预答辩全体委员签字及日期。 |
5 |
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审查表、中英文摘要审阅稿和正式稿 |
均须有学位论文规范审查专家签字及日期。 |
6 |
化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表 |
须有导师签字及日期 |
7 |
劳务发放表 |
发放标准见附件中通知,须有答辩委员的详细信息及签字 |
3.特别说明:视疫情及开学安排,待定提交电子版材料还是纸质版材料。请注意随时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五、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送审、答辩、上会等各个环节所有线上或通过邮件审批流转的原始纸质材料请务必妥善保存并待返校后第一时间补齐签字,并根据学院要求提交教务中心。提交原始纸质材料是学校学位归档等工作的要求。
2、若答辩时间仍未开学,答辩环节请务必全程录像、录音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届时院校会安排督导专家全程参加,并进行评估。
3、各环节流程与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附件材料
附1:研究生院通知链接:http://gs.xjtu.edu.cn/info/1148/6697.htm
附2:各系负责人信息
附3:本通知中所提及的各类表格模板,详见通知下方压缩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