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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9-25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以及《关于做好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交教〔2020〕54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在2021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就有关推荐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修完培养方案中前三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经一次补考或一次重修考试后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

4.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我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5.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 不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如有特殊学术专长,学院(部、中心)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其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申请的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学院(部、中心)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学生,经学院(部、中心)同意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批准后,可不受以上基本条件的第3、4项的限制。

8. 本人愿意被推荐;

二、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李云

组员:魏进家、张早校、王俊晗、方涛、伊春海、杨福胜、齐随涛、齐宝金、陈飞

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名额的分配、各类推免生的条件审查、推荐与接收等工作。

三、推荐办法:

1. 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免的原则。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院不予推荐录取。推免资格由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排名靠前的学生获得相应的推免资格。如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放弃者需要向学院提交书面的放弃申请),将由后面的学生依次替补。

2. 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90%智育成绩+10%德育成绩;其中智育成绩由学院教务办提供,德育成绩由书院提供。

3. 总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智育成绩由学院教务办提供,需要在班级进行公示,并在2019年9月25日下午5前将学生签字确认的成绩纸质版备案留底;

5. 智育成绩的计算:智育成绩为本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生前六学期应修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学分成绩只计算必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包括拓展类英语。选修的其他课程不列入保研学分成绩计算范围。智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为转专业要求补修的同名课程的成绩仅计入补修后的成绩;按五级评分的课程成绩换算百分制的成绩如下表所示。

等级

优+

优-

良+

良-

中+

中-

及格

A+

A

A-

B+

B

B-

C+

C

C-

D

百分制

参考标准

98

92

87

83

79

76

73

70

66

62

6. 学生在国内、国(境)外交流访学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取得的学分不计入推免生智育成绩的核算,但应当符合本通知的推免生基本条件。为了鼓励学生到世界著名大学交流访学,赴当年泰晤士报大学排名前30的学校访学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核算成绩时,其智育部分的成绩加3分,排名前31至50名的学校,其智育部分的成绩加2分。

7.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符合《yl34511线路中心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西交教〔2016〕40号)加分政策的,其智育部分的成绩按加分标准加分后,其德育部分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加分。

8. 不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学生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申请推免的,请于9月25日18:00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四、主要的时间节点

1. 9月23日前学院完成推荐学生的成绩审查;

2. 9月25日前公示推免名额和推免办法;

3. 9月25日前各班完成学生智育成绩的计算;

4. 9月25日前仲英书院向学院提供学生的德育成绩;

5. 9月27日前公示推荐免试资格学生的名单;

6. 9月30日前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提交“推荐表”和“个人保证书”;

7. 10月1日前结束推荐工作;

五、其他事宜

1、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填写推荐表和个人保证书(不参加毕业就业、不报考硕士研究生,并按时报到入学)。并于9月30日前交给学院本科教务员邵老师。如未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推荐表”和“个人保证书”可从学院主页下载。

2、 邵老师办公地址:化工学院办公楼506室。

3、 此过程中如有异议(含公示意见的反馈),请联系:邵老师,电话82668954。

yl34511线路中心

2019-9-2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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