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教学名师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43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2〕2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遴选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第三条“申报条件”规定执行。已获得教育部“质量工程”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满足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申报。
二、每学院(中心)限报1名推荐候选人。
三、因省教育厅要求2012年12月4日(周二)前上报,请各学院(中心)务必于12月3日(周一)上午九点之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及申报光盘(光盘可缓交)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
同时将电子版发至tianbo@mail.xjt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43号)
附件二: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