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毕业生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根据《yl34511线路中心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和《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标准
1.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研究生期间各科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未受过行政、党、团纪律处分;
5. 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并依据自己特长,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
6. 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奖励。
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标准
1.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 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
4. 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并依据自己所长,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
5. 献身“西部大开发”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化工学院评选程序
1. 个人自愿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表(学生处主页登录学生个人账号后填写申请表,下载打印后提交);
②成绩单(纸质,需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或院章)及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③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申请人将申请表和专业成绩排名证明于1月9日(周三)中午12:00前交至学院办公室,逾期交送,视为放弃。
③优秀毕业生干部的申请人除①—③所需材料之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社团活动等支撑材料。
2. 材料审阅:
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及专家负责全院的评审工作。
3. 拷贝ppt(个人陈述3-5分钟)及答辩顺序抽签:
时间:1月9日下午14:00—14:30;
地点:化工学院会议室(228室)
4. 答辩:
时间:1月9日下午14:30—17:00
地点:化工学院会议室(228室)
5. 公示:学院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页上公示。
6. 1月10日将评比结果上报学生处。
五、化工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名额
学院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毕业生干部 |
化工学院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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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