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化工学院预录取硕士生请于2018年4月16日-4月20日到化工学院化工楼506办公室周老师处领取政审调档函。
一、政审、调档
1、政审调档通知,为避免遗失不邮寄,由本人领取或授权他人代领。
2、委托他人代领,必须出具授权手续:
(1)授权书原件或传真件(附件1);
(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政审表”(附件2, 自行下载)及“人事档案”邮寄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yl34511线路中心化工学院严辉英老师收。电话:029-82664969,邮编:710049。
4、“政审表”及“人事档案”必须是完整的方可一同寄来。非应届生档案及政审表须于2018年4月底寄到。应届毕业生档案无法在6月30日前寄到的,可待档案全部齐备后与政审表一同寄出。
5、待档案、政审表全部到齐后,政审合格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本校考生无需调档,政审表自行下载(附件2)由书院填写,于2018年5月31日前交至严老师(化工行政楼505办公室)。
二、其它
组织关系介绍信可不随档案邮寄,报到时交院党委。介绍信填写时,本省转入抬头为yl34511线路中心党委组织部,外省转入为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9-82668954-转802(调档函领取咨询)。
严老师 电话:029-82664969(政审、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等咨询)。
附件1 个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 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
化工学院
201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