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yl34511线路中心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1号)、《yl34511线路中心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0]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3-2014学年研究生申请延续奖助金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延续奖助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MBA除外);
(2)爱国爱校,艰苦奋斗,遵纪守法(未受过违纪处分、不存在学术造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精勤求学,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及格或以上、中期考核优秀或合格)。
(3)完成导师安排的相关科研工作。
2.请参加2013-2014学年奖助金评定的以下各年级研究生按下表要求填写“yl34511线路中心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登录研究生院“资料下载”栏目,在“学籍与奖助金办公室”下载)。
学历层次 年级 “申请表”类型
博士生 2011级 DCS-2,2012级以前(含2012级)适用
硕士生 2011级,2012级 MCS-2
3.“奖助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于7月19日前交学院待评。评定工作将于2013年9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特别提示:对于获得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免收其学费;具备奖学金申请资格,但未能评上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获得生活补贴;奖学金及生活补贴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到研究生的个人账户;助研岗位津贴按导师确定的时间和数额发放。未获得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因故提前结束学籍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化工学院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