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度寻访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和
推荐
“
新东方西部特困助学金
”
候选人的通知
2012
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微博支持:腾讯微博
二、活动主题
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三、活动时间
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
四、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高职院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
.
2013
年
3
月
20
日前,本人的事迹材料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报名及展示阶段
1.
报名时间:
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3
月
20
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设在中青在线的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进行报名;具体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0
日
16
时。
2.
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明确申报事迹类别(
12
月
31
日报名平台启动)。
第二步:关注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和报名成功。
第三步:报名成功同学在
2013
年
3
月
20
日前,本人在腾讯微博的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
50
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
#
自强之星
#
我是
**
学校
***
参选
2012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自强宣言或自强故事亮点简述),请大家关注并支持(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团中央学校部
@
新东方”;转发本年度活动
LOGO
(从官方主页下载)。
3.
个人展示:凡报名成功并按要求发布参选微博的同学,可在腾讯微博的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个人事迹(不能少于
5
条),被关注、转发、支持的数量将作为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还可与本校校媒记者进行沟通、互动,增强个人展示的效果。
各高校团委应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对本校在参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生典型,要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同时,组委会秘书处将通过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及时更新相关进展,并进行微博互动和开展其他活动。
(二)校级推荐阶段
1.
审核时间:
2012
年
12
月至
3
月
20
日
各高校团委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需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重点审核以下两个内容: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材料是否真实;第二,在腾讯微博的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本校报名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
50
个转发支持,个人展示不少于
5
条。
2.
公示时间: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3
月
29
日
各高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两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腾讯微博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评价和监督。
3.
推荐时间:
2013
年
4
月
5
日前
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应根据当地省级团委的安排,将本校推荐的
1
至
2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省级团委学校部。报名表在活动官方网站主页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未按要求报名和展示的,原则上不能推荐,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推荐,请向省级团委提交申请,报经组委会批准方可。否则报名无效,名额取消。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推荐时间:
2013
年
4
月
15
日前
省级团委学校部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地区分配名额,按照分类申报、分类评审原则,正式向组委会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并通过省级团委学校部微博官方账号在
#
自强之星
#
话题下,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公示。
(四)公布结果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
2013
年
5
月初
2013
年
4
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
11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
1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活动官方网站(
star.xiaomei.cc
)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活动最终结果。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阶段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10
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
10000
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100
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
5000
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
800
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
2000
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
)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
10
所高校获得
2012
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六、“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
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微博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到电子邮箱(
selfstar@qq.com
),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也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新媒体
奖励办法:文字类
10
名、图片类
10
名、视频类
5
名、微博类
20
名;获奖人员将有机会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并获得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校媒网等刊发。
“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二、推荐对象
1
.西部
12
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普通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
.家庭月提供生活费用低于
200
元,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三、推荐办法
请各书院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前,将本书院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每个书院限报一人)登记表提交至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