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表对象:本院教职员工90天以下因公出访人员。请提前2-3个月办理因公出访审批手续。 2.所需提交附件材料(以下材料各一份,均可在下方附件中下载): (1)《yl34511线路中心教工因公短期出访审批表》,此表电子填写后打印至一页A4纸,请勿手写或分页打印 (2)《yl34511线路中心因公出访任务行前公示表》 (3)正式邀请信的复印件、翻译件; (4)日程安排或超天申请:根据上级规定,出访一个国家不得超过5天,二个国家8天,三个国家10天(离开、抵达国内当日计入在外时间) 1)如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的,提交日程安排(出发时间,在外每天的访问情况,到达国内时间,出访人签名) 2)如行程超过国家规定天数,必须提交一份超天申请(内容包括:出访总体情况,出发时间,在外每日访问情况,到达国内时间,出访人签名) (5)《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6)《化工学院因公出访行前准则及承诺书》 (7)参加国际会议者,需提交参会论文首页; (8)教学科研人员有特殊原因需持因私护照者,请填写《yl34511线路中心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持因私证件申请表》 (9)航班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的出访人员需填写《yl34511线路中心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3.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系主任(副主任)审核签字→公示(将公示表在学院一层大厅公告栏展示5天)→上交院办(学院办公楼506室林炎楠,82665836)备案→外事领导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学院办公楼506室李烨)→上交国际处审核并下达出访任务批件→签证材料准备及办理 →拿到签证→出访→返回→上交《访问回国登记表》 4.备注: 国际处会对办理进度进行实时更新,可关注国际处网页或国际处出入境办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